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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加快构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来源:健康报 发布时间 : 2025-08-25 08:08

  健康报讯(特约记者 陈静)近日,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普惠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要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就近便利的原则,加快构建以托育综合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托育机构、社区嵌入式托育、幼儿园托班、用人单位办托、家庭托育点等为网络的“1﹢N”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到2026年,每个设区市和80万以上的人口大县均应建成1个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公办托育机构,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建设社区托育点或亲子小屋。到2030年,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若干措施》提出11项举措,包括优化托育服务规划布局、加大普惠托育支持力度、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办2至3岁托班、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积极拓展农村托育服务、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收费政策、大力推进医育融合发展、加强托育服务人才培训以及加强托育服务综合监管。

  《若干措施》要求,加大政府对普惠托育的支持力度,将托育服务工作所需的必要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更加精准的普惠托育运营补助制度。支持用人单位办托,基层工会可使用工会经费支持本单位开展职工子女托育、托管等关爱服务。鼓励各地采取提供闲置的国有房屋、减免场地费用、发放建设补助等措施降低社会办托成本,支持社会办品牌托育机构集团化、连锁化经营。发展社区嵌入式托育,探索“长者食堂﹢托育﹢学堂”融合运营模式。公办托育机构、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托班收取的保育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若干措施》明确,大力推进医育融合发展。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参与各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运营。鼓励妇幼保健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托育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将托育机构作为签约对象签订服务协议,指导机构共同做好婴幼儿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实施托育机构健康副园长制,有关人员由医疗卫生机构选派。儿童保健、儿童疾病防控等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在托育机构内的服务时长视作非定点基层服务时间,在个人工作考核、岗位聘任时可作为参考条件使用。

  《若干措施》指出,加强托育服务综合监管,建立托育服务质量评估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托育服务监管体系。将托育机构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推动智慧托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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